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综合供热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综合供热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实施地: | 长治市 | 所属行业: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开标时间: | 另行通知 | 标书发售时间: | 2019-09-10至2019-09-17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综合供热项目,该项目由山煤集团批准,招标人为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综合供热项目
2.2项目编号:KDHWZB19035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根据省、市及长子县关于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要求,拆除现有燃煤供热锅炉,采用电锅炉结合回风余热利用、压风机余热利用等技术,建设矿井综合供热系统。根据矿井热负荷特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
(1)井筒防冻及建筑物采暖,供热负荷9434kW(含冬季洗浴补充热量169kW),采用电锅炉结合回风源热泵方式供热。电锅炉主要为采暖提供热源,并负担冬季洗浴补充热源,同时作为井筒防冻备用热源,回风源热泵为井筒防冻提供热源。
(2)选用额定制热能力110KW的超低温空气能热泵2台为职工洗浴提供热源,不足部分,春秋季由压风机余热补充,冬季由电热锅炉补充。
(3)利用现有4台HRF42HRSPMT5-Z型超低温空气源热泵,并增加一台同型号热泵为综合楼、行政办公楼、食堂供热水。
(4)为节能降耗,对矿井地面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主要为建筑物外墙加设保温层。
(5)拆除现有燃煤供热锅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电锅炉及配套系统,设备明细详见附件(详细参数及内容见招标文件)
2.5时间要求: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2.6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设备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质量标准;
2.6项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色头镇(凌志达煤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
3.6投标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失信记录;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不属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失信数据库名单;
3.9各标段其他要求:
第一标段:电锅炉及配套系统;
(1)投标人所投设备应具有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
(2)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配置合理,所投设备为非试制产品;常压锅炉应满足国家或行业的相关制造标准;对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7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山西康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候;
4.2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指定地点购买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附网站对应的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失信记录,附网站对应的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对应的查询结果截图;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
获取文件时按以上顺序递交清晰的纸张规格为A4纸的复印件/扫描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方可获取,递交的证件、资料及印章有造假嫌疑不予接受,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发售价:每标段500元/本,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其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色头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6*****16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康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科技街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3
邮 箱:sxkdzb@126.com
监督部门: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和招投标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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