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建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建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乙方: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83]XY[GK]*******-1的建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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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C090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 | 批 | 国内 | 141000 | 141000 | 杭州谱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谱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1 | 1-2 | C090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 | 批 | 国内 | 198000 | 198000 | 杭州谱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谱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合计: | 339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玖仟元整(¥33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莲花池2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交货。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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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原则上按项目完成后,每批次结算一次。费用结算提供:结算清单(必须注明检验项目以及每个项目的价格)、发票、相应批次检验报告)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
10、违约责任
(1)未按期完成项目的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完成检测任务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产品金额的 0.03%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0.03%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03%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违约终止合同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5)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 (6)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7)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且双方又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福建省建瓯市或浙江省杭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抽检资格服务期内工作要求:(1)抽检人员: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抽检。甲方派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指导抽检,并保证乙方的样品采集工作能够顺利完成。(2)交通工具:乙方安排(3)抽检费用共计339000.00元(叁拾叁万玖仟圆整)(4)抽检方案:由甲方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5)抽样办法:由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取样和封样,并填写相关工作单或文书,保证抽样单填写准确。被抽检样品一式2份,其中一份由乙方带回作为检验用样品(应对该部分样品负责);另一份封存于乙方处留作复检备份样品,乙方应按要求储存样品,并对样品负责。(6)样品运输:乙方负责每次检验样品的抽取与运送,保证运送安全。(7)样品费用:样品购置和检测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检验报告:抽样结束后,乙方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完毕,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产品抽检质量分析报告。3、判定原则当所有检验项目均满足对应标准规定要求时,则判为检验合格;如果任何一个或几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国标有特别要求的,按国标判别原则判),则判为检验不合格。4、复检受检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知晓检测结果之日起15日内书面提出,未提出或逾期提出的,视为认可乙方工作成果。同时,复检费用另行结算。5、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针对本次监测方案,杭州谱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以往抽检工作的经验,结合本单位对于质量控制的要求,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要点及难点进行如下规定:(1)抽样: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方法》(第11号)流程进行。(2)样品流转:完成抽样工作后,在72小时内送到实验室待检,同时需确保样品质量。(3)保存:送达实验室遵守随物品提供的处理说明,设置专门且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并将待检、在检和检毕样品分区域储存。6、争议的解决(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且双方又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福建省建瓯市或浙江省杭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7、违约责任 (1)未按期完成项目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完成检测任务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产品金额的 0.03%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2)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0.03%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03%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违约终止合同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5)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6)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7)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8、付款方式: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 100原则上按项目完成后,每批次结算一次。费用结算提供:结算清单(必须注明检验项目以及每个项目的价格)、发票、相应批次检验报告)。9、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0、本合同一式 肆 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备注: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和节假日开展检验检测服务的要求,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内,实际检测费用按本合同项目价格收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4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建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乙方: | 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建瓯市莲花池2号 | 住所: |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688号2E幢4单元421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许志良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黄云芳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7*****55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滨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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