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地铁广告投放服务类采购项目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地铁广告投放服务类采购项目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乙方:北京华威鼎智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00]XY[GK]*******的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地铁广告投放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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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806广告服务广告服务13月国内177800177800北京天安门地铁站3m*1.5m
合计:1778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柒仟捌佰元整元(¥177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

4.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甲方须提供地方政府出具的委托文件及委托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依据展示内容出具相关材料,传真或扫描材料应于2019年08月30 日前提供给乙方,扫描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tiananmen@windrun.com.cn,同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寄送给乙方。 2、甲方保证其所提供在地铁灯箱展现的全部内容不侵犯任何其他方权利,因甲方提供的素材发生版权纠纷或与任何第三方发生任何权益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制作并发布。 5、乙方负责将甲方的发布内容依照《广告法》提报审查,通过后方可安排上刊。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表现形式要求的内容,须及时通知甲方调整并作出修改。甲方未及时调整致使后续延误发布的,乙方不予承担责任,延迟期间仍计算发布费用。 6、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发布延误、错、漏的,乙方应按被延误的相同时间补偿甲方相应的发布时间。 7、甲方如需对确认后设计稿做出修改的,甲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如造成发布日期延误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每季度提供上刊实拍图和年度的广告投放效果评估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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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转账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9月1日-2019年11月30日。

10、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媒体发布时间的变更,需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订立补充协议。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不影响提出方因违反本协议所造成的违约责任的承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本协议,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错、漏发布,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不能因此延付或少付发布费用。 3、甲方若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甲方应按应付发布费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随时停止设计、制作及发布广告,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4、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已规定条款中的任何一款,经守约方书面通知仍拒不整改或者造成本协议事实上无法履行的,受损失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并追讨协议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受损失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并追讨协议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发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北京华威鼎智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南平市八一路439号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
单位负责人:徐勇单位负责人:刘继伟
委托代理人:
黄寅音
委托代理人:
邬美俊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3*****02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东长安街支行
账号:账号:********3578

签订地点:北京



签订日期:2019年0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投放 地铁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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