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电房修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监管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五级以上(含五级)、承修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试五级以上(含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3)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电房修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6) 3、预算编号:01-19-4467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为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电房修缮项目施工,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78.673136万元。供电工程改造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低压备用电源增容,容量由90KVA增至150KVA,原低压备用箱/柜拆除,挂壁式空调移位,站内照明维护等,工程内容:外线工程、后出线工程、设备安装及改造、配电房的改造或整修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为准。 5、交付地址:东亭路762号 6、交付日期:开工后10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9-1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26 11: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10 17:00:00至2019-09-26 11: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为2019年09月11日9:00至2019年09月1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应当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磋商。(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的,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登记手续,同时应当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将加盖公章的“获取磋商文件申请”(格式见公告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9@qq.com,先获取磋商文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磋商),再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磋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9-26 11: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9-29 15: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18条要求 七、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有效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