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混凝土水表箱再次招标公告
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混凝土水表箱再次招标公告
望江县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混凝土水表箱采购标再次招标公告
皖水招公告〔2011〕24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江县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望江县发改委〔2011〕22号文件批复实施,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望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混凝土水表箱采购标进行国内再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望江县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共实施供水工程25处,全部依托原有自来水厂实施管网延伸工程。工程重点解决县内由苦咸水、污染水、血吸虫疫区、其他水质问题及用水不方便引起的饮水不安全较为紧迫地区的饮水问题。工程涉及高士、鸦滩、太慈、华阳等4个乡镇、26个行政村,共解决农村4.63万人及全县农村学校1.71万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
2.2招标内容: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规模、计划工期等实际情况,本工程分UPVC管材采购、水表采购、水表箱采购共三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各类规格UPVC管材共计655080米;水表11000只;水表箱11000套。
2.3 标段划分:再次招标为1个标段。
混凝土水表箱采购标:望江县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混凝土水表箱采购标,主要内容为11000套水表箱采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再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折合人民币);(2)具有预制构件等相应设备的生产、制造(使用)许可或省市级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或相应产品认证证书;(3)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企业信誉;(4)生产企业所提供产品性能优良、运行稳定可靠,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2 再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资格条件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3)须具备满足上述各标段资格条件的生产企业的有效授权。
3.3 整个招标过程中,每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4日~2011年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下同), 在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黄山东路55号金水大厦三楼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1)联系人身份证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4)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5)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6)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未完成改制的单位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事业单位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望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传真:****-*******、*******/*******
联系人:檀传长 吴军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东路55号金水大厦三楼
电话/传真:(0551)*******、*******/*******
联系人:李光华 王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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