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道路交通设施粉刷翻新工程(一)招标公告
2011年道路交通设施粉刷翻新工程(一)招标公告
2011年道路交通设施粉刷翻新工程(一)公告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ZCG********32)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2011年道路交通设施粉刷翻新工程(一)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谈判:
1、项目名称:2011年道路交通设施粉刷翻新工程(一);
2、项目编号:SZCG********32;
3、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3个包组,共6个包(第一包组:A包,第二包组:B包、C包、D包,第三包组:E包、F包),A包采购内容为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负责管理的彩虹桥、芙蓉桥及深圳湾侧接线隧道相关道桥设施的粉刷翻新,工程内容包括:彩虹桥、芙蓉桥的钢拱结构刷新;深圳湾侧接线隧道出入口墙面及隧道附属设施刷新,以及市交通运输委2011年粉刷翻新行动进一步强化项目;B包采购内容为福田区、南山区范围内红岭路与侨城东路之间范围道桥设施的粉刷翻新工程;C包采购内容为福田区、南山区范围内侨城东路以西区范围道桥设施的粉刷翻新工程;D包采购内容为南坪快速路及辖区内公路道桥设施的粉刷翻新工程;E包采购内容为罗湖区范围道桥设施的粉刷翻新工程;F包采购内容为盐田区范围道桥设施的粉刷翻新工程。
4、采购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1年04月30日09时 至 2011年05月06日09时30分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谈判,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谈判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A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①近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深圳市具有道路交通设施粉刷翻新工程施工经验(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的甲方必须为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或派出机构,即交通设施管理处或各辖区交通运输局,且不包括分包合同);
②近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深圳市具有道路日常养护经验(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合同的甲方必须为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或派出机构,即交通设施管理处或各辖区交通运输局,且不包括分包合同);
(3)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本项目谈判截止之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投标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调查;
(4)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C、D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①近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深圳市具有道路交通设施粉刷翻新工程施工经验(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的甲方必须为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或派出机构,即交通设施管理处或各辖区交通运输局,且不包括分包合同);
②近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深圳市具有道路日常养护经验(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合同的甲方必须为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或派出机构,即交通设施管理处或各辖区交通运输局,且不包括分包合同);
(3)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本项目谈判截止之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投标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调查;
(4)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F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①近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深圳市具有道路交通设施粉刷翻新工程施工经验(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的甲方必须为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或派出机构,即交通设施管理处或各辖区交通运输局,且不包括分包合同);
②近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深圳市具有道路日常养护经验(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合同的甲方必须为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或派出机构,即交通设施管理处或各辖区交通运输局,且不包括分包合同);
(3)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本项目谈判截止之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投标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调查;
(4)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答疑事项:本项目不设答疑。
7、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递标书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于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8、谈判时间:2011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谈判方式:本项目谈判方式为网上视频谈判,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无需前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现场。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陆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在“供应商—投标—操作指南”栏目下载《网上在线谈判软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10、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
网上操作咨询: ********--6 ********--6
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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