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建设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建设招标公告
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建设项目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华 姚磊
起止日期:2011-4-30 至 2011-5-7 00:00:00 工程地址:详见公告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城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范围:详见公告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0
类 型:施工 建造师或总监: 二级建造师
专业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资质要求: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及地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6519.65㎡,总占地面积约1565.53㎡,总建筑面积约11239.43㎡,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23.5m。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二级,屋面防水为Ⅱ级。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6月5日进场,2012年11月15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395天(日历日)(不含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冬休期天数)。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企业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
5.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5.6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7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8疆外申请人须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
5.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一览表(已竣工工程)[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一式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时间:2011年 4 月 30 日至2011年 5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0、报名及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联系。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城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岩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华 姚磊 联系电话:****-*******、*******(传真)
克拉玛依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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