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新公路五涌桥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灵新公路五涌桥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南沙开发区灵新公路五涌桥重建工程

广州南沙开发区灵新公路五涌桥重建

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单 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南沙开发区灵新公路五涌桥重建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2011]66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 现对广州南沙开发区灵新公路五涌桥重建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灵新公路五涌桥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

联系人:朱先生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1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四、项目概况:

五涌桥建成于1987年6月,上部结构为现浇实心板,跨径组合为8×8m,桥梁全长为64m,桥面总宽为9.16m,横向布置为1.08m(人行道)+7.00m(车行道)+1.08m(人行道),桥面铺装为沥青混凝土,下部结构为双柱式钢筋混凝土墩、台,基础为钻孔灌注桩,桥面标高4.42m,桥下净高4.0m,设计荷载汽车-15级。经过检测鉴定,该桥为危桥,需要拆除重建。本项目拆除重建原桥的上部结构,保留并维修加固原桥的下部结构,重建的上部结构采用8×8=64M连续钢肋板梁,横向布置为1.5m(人行道)+7m(车行道)+1.5m(人行道),道路等级按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20km/h,设计荷载按汽车荷载公路Ⅰ级,人群荷载为3.5KN/㎡。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2011- 】,本项目拆除重建原桥的上部结构,保留并维修加固原桥的下部结构,重建的上部结构采用8×8=64M连续钢肋板梁,横向布置为1.5m(人行道)+7m(车行道)+1.5m(人行道),道路等级按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20km/h,设计荷载按汽车荷载公路Ⅰ级,人群荷载为3.5KN/㎡。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工程总投资:约400万元。

六、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23日11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1年5月23日9时30分至11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1年5月25日9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南沙区环岛路290号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 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同时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4、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5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在投标人信息录入时,将由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统对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自动初步筛查,凡企业资质信息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将不能录入。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3-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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