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和建设管理(代建)招标公告

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和建设管理(代建)招标公告

新化资江四桥(渡改桥)工程施工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和建设管理(代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化资江四桥(渡改桥)工程施工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和建设管理(代建)(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湘发改基础(2018)560号 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以娄交基建函(2019)14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省补助资金占 15 %,地方自筹占 85 % 。招标人为 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和建设管理(代建)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新化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路线起于新化县学府路和大汉路交叉处的龙家冲,往西横跨资水,终于大汉路与北塔路交叉处的大石垄,大桥及接线全长1.957公里,其中大桥长916米,东岸接线长513m,西岸接线长526m,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桥梁采用2*25m箱梁+(70m+120m+70m)矮塔斜拉桥+6*35m箱梁+6*30m箱梁+6*35m箱梁,主桥桥宽32 m,东岸接线及东引桥宽29.5 m,西岸接线及西引桥宽24.5 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1级,通航等级为Ⅳ级,设计洪水频率:桥涵和路基1/100。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等规范执行。

2.2.2本次咨询服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3招标范围:为新化资江四桥(渡改桥)工程从施工准备开始至竣工验收期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和各类专项方案审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与环保控制及参建各方关于现场工作关系协调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咨询服务。

2.2.3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及成果提交:本项目施工分为三个阶段,即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新化资江四桥(渡改桥)工程施工准备阶段为 30 日历天、施工阶段工期为 1095 日历天、配合完成交(竣)工验收工作。

成果提交:包括咨询管理文件、质量咨询文件、 安全咨询文件、环保咨询文件、费用与进度咨询文件、合同事项管理文件,以及咨询日志、 巡视记录、旁站记录、咨询月报、咨询工作报告等其他咨询文件和影像资料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8年及以上勘察设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最近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两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三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娄底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即日起至2019 年10月 8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娄底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邮箱(********8@qq.com),过期不予受理。对投标人的疑问或异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均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请投标人关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0 月 9 日 10 时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至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娄底市湘中大道娄底市政务大楼4楼)。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5.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贰 万元整;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新化县上渡办事处白沙洲路8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伍先生

电 话:151*****560 166*****928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沈先生

电 话:139*****241 159*****467

传 真:****-********

监督部门:新化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湖南省新化县上渡办事处白沙洲路8号

电 话:****-*******

传 真:****-*******

2019年9月 10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4项”和以下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8)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8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7年和2018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6~2018年)评为B级及以下用等级。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和“投标人须知”正文

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

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8年及以上勘察设计经验。

注:1.投标人须提供《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近六个月及以上加盖有社保机构单位公章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其业绩以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上述系统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业绩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3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咨询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12)投标人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咨询服务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17分

履约信誉:8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四 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技术服务总体思路

8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6.4分;切实可行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8分。

进度管控、信息管控、安全管控、质量管控、人员管控

8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6.4分;切实可行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8分。

对本工程咨询工作的重难点分析、对应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8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6.4分;切实可行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8分。

技术工作计划安排

3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

BIM技术运用

3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

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

5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2.2.4(2)

主要人员

30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30分

项目负责人达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计24分

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主持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项主跨大于100米或者长度大于1000米的桥梁施工图设计业绩),每项加1分,加满3分止。项目负责人在近5年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含省部级)勘察设计类三等奖及以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的,每项加1分,加满3分止。(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加分)。

2.2.4(3)

评标价

10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其中E1=0.06,E2=0.03,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分。

业绩

17分

1.满足资格审查资格要求的计14分;

2.投标人近5年每完成一个类似项目加1分,加满3分为止(类似项目是指近5年内完成一项主跨大于100米或者长度大于1000米的桥梁施工图设计业绩)。

8

履约信誉

年度

得分

信用等级

2018年/分

2017年/分

2016年/分

AA

1

0.6

0.4

A

0.7

0.42

0.28

B

0

0

0

1.信用评价2分

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 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的规定,得6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6

信息核查

不适用

3.9.3

评标结果

增加3.9.3款如下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9.4

评标结果

增加3.9.4款如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款第一段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评标结果

增加3.9.5款如下: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4

重新招标

增加第4款如下: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1.信用评价得分为投标人近3年信用评价得分之和。信誉评分按以下规定认定:

部、省均未列入信用等级名单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分按“0”分计(不影响其投标资格)。

已同时列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名单的,其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为准。

未列入湖南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名单的,其在我省交通建设市场参与投标时的评分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该企业当年全国信用评价等级的同等档次确定。

2. 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得分,为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5位评委打分的平均值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项目概况

一、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包括道路及交通工程设施现状及规划)

拟建项目跨越资江,与下游的新化资江三桥相距2.8km左右,与上游的新化资水大桥相距2.2km左右,从路网布局来看,新化县资江下游暂时没有过江通道,新化资江三桥与新化资水大桥相隔距离较远,且该区域与资江三桥的路网没有拉通,居民出行仍存在交通不便等问题。

拟建桥址处有渡口(人渡),在其上下游各有一个客运码头,维系着区域人民出行,人渡和轮渡危险性大,轰动一时的“9.9 湖南邵阳沉船事故”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而且碰到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河道两岸的交通就必须中断,给两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力地改善渡口附近地区的交通条件,大大方便沿河两岸群众的出行和生产,对促进渡口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该桥的建设将打通新化县东西两岸的另一个重要过江通道,使该县一江两岸的城市整体布局和交通路网得到改善,可以有效地缓解城区交通压力。

因此,尽早实现撤渡建桥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为尽早结束两岸的人渡历史,改善现有交通状况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项目路线起于新化县学府路和大汉路交叉处的龙家冲,往西横跨资水,终于大汉路与北塔路交叉处的大石垄,大桥及接线全长1.957公里,其中大桥长916米,东岸接线长513m,西岸接线长526m,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桥梁采用2*25m箱梁+(70m+120m+70m)矮塔斜拉桥+6*35m箱梁+6*30m箱梁+6*35m箱梁,主桥桥宽32 m,东岸接线及东引桥宽29.5 m,西岸接线及西引桥宽24.5 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1级,通航等级为Ⅳ级,设计洪水频率:桥涵和路基1/100。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等规范执行。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新化资江四桥(渡改桥)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期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和各类专项方案审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与环保控制及参建各方关于现场工作关系协调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IMG_256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2]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

[3]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所列“管理关系”均作本条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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