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表电量招标公告
电表电量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2019年电表电量采集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T-2019-0664,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2019年电表电量采集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拟采购300套电表电量采集设备,项目不含税总预算为243000元,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参选人需按照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监控平台,监控电表读数及后台操作,费用包含到货安装、安装辅材、运保费及装卸费等与本项目相关费用。
物资规格 | 预估数量(套) | 预估不含税总预算(元) | 备注 |
电表电量采集设备 | 300 | 243000 | 包含监控平台费用 |
监控平台 | 1 |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243000.00元为最高限价,若参选人的不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参选将被否决。
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保修期: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供货周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将相应订单中全部材料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工作。
到货地点:福州市,具体地点以订单通知为准。
平台使用:在线平台,终身提供。
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名。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代理机构。供应商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3参选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本次比选涉及同类设备(同类设备是指:图像采集设备、电量计量设备、智能管理平台等同类设备)的累计销售业绩达200万及以上。(须提供采购合同清晰复印件。合同应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页、合同号、金额页,合同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合同需同时附上订单和与订单金额相等的发票为依据,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
2.4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登入http://www.yibannashuiren.com/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核验并截屏证明。或提供以往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与本项目报价税率一致)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验并截屏(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cdId=059bd3aa********8c88bfdcda675430&gnDm=gndm-fpcy&qxkzsx=)。
2.5参选人须具备应答产品有效的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或通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体现“智能图像识别抄表终端”。
2.6参选人须提供为电表电量采集设备提供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须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平台的相关功能截图)。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应答产品在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3.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3.3.1方式一:推荐使用比选代理微信公众号进行标书缴费及购买。关注公告号“闽通服招标”,根据提示购买标书。
3.3.2方式二: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
2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
3 | 参选人联系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
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9 | 发票寄送地址及收件人联系方式(发票如需邮寄,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无需寄送发票,可不用填写)。 | 发票寄送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注:发票收件方式为“快件到付”形式接收。 |
注: 1.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参选人承担。 3.发票如需寄送,请如实填写“序号9”中的相关寄件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丢件、漏件,相应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收件方式为“快件到付”形式,供应商如需上门取票,请自行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
3.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5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报名申请资料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9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二会议室。
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4.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五、
六、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大浦村6号海悦楼3层01办公区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项目联系人:檀君卿联系方式:181*****106 电子邮件:tanjunqing@chinaccs.cn
魏文杰联系方式:189*****126 电子邮件:weiwenjie@chinaccs.cn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8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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