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食堂供货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食堂供货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食堂供货商选聘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食堂供货商选聘 项目
2、招标编号:lnhy********
3、项目概述:为加强市县行食堂后勤管理,确保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强制化,严把安全关、健康关、卫生关,实现食堂管理有序、健康规范、结合分行工作实际,现开展食堂供货商外聘事宜。
4、招标内容:
包号 | 名称 | 计划采购金额(单位:万元) |
1 | 水果类 | 7 |
肉类 | 20 | |
蔬菜类 | 21 | |
调料类 | 9 | |
粮油 | 9.2 | |
水产类 | 9 | |
合计 | 75.2 | |
说明:1.此表为计划采购金额,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 按采购单位需求定时定量供货。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投标人有独立经营场所,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以保证可以按甲方要求供货。
5)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得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除外,免税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带原件并留复印件盖公章两份,要求按顺序装订,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材料及投标单位真实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提供伪造信息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时间:2019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辽宁省丹东市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10室)。
(三)方式:现场购买,不邮寄。
(四)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月日 13: 30至 14: 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月日 14: 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01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10室
邮政编码:118000
项目联系人: 夏先生
电话:****-*******
11、银行信息(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号:********001111
电子邮件:hy_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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