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天津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绿化硬化项目(项目编号:QX19ZBTJ159)
天津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天津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绿化硬化项目(项目编号:QX19ZBTJ159)
天津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天津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绿化硬化项目(项目编号:QX19ZBTJ159)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天津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绿化硬化项目 (项目编号:QX19ZBTJ15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委托,齐信(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绿化硬化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绿化硬化项目 2.项目编号:QX19ZBTJ15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106.777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括本项目内容)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9-06到 2019-09-16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9-19 10: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9-19 10: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伟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岐公路40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彬:***-********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齐信(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齐信(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齐信(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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