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重新招标公告
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重新招标公告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苍南县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发布日期:2011年5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苍南县财政局委托,就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C*******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2年;服务人员人数以招标文件发出为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50万元(含)及以上必须具备国家物业管理暂叁级(含)以上资质;
3、有能力在苍南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24日 09:30
六、投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时间:2011年5月24日 09:30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原件携带备查);
3)国家物业管理暂叁级(含)以上资质资质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4)供应商企业简介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经采购人核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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