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幕墙石材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幕墙石材招标公告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幕墙石材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工程已由济宁市人民政府以济政字[2007]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用幕墙石材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幕墙石材项目
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吴泰闸路以北,长虹路以西。
3、招标范围:幕墙石材(山东白麻色系花岗岩石材共计约15438平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与报名应携带的资料
1、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材供应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200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额面积≥5万元平方米的类似花岗岩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货物验收或交接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2、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2)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货物验收或交接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投标人于2011年5月3日—2011年5月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到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报名(附济宁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二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可到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工程交易窗口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
招投标中心:高茹 ****-*******
招标人: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婷婷 解西伟
电 话:****-*******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