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垃圾站设备招标公告

管理局垃圾站设备招标公告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城市管理局垃圾站设备询价采购文件


受郴州市苏仙区城管局的委托,郴州市苏仙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行吊式垃圾处理设备和压缩式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城市管理局垃圾站设备询价采购
2、招标编号:GPSX-201130
3、招标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还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要求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
(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的原件;
(5) 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6)要求投标人通过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专业生产制造生活垃圾压缩机械环卫设备的质量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近2年年审的)。
(8)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授予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通过环保体系认证;
(10)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11) 要求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购买了采购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1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评委会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付款方式:调试安装验收后三个月之内付款40%,余款每年支付 30%,三年内付清全部款项。
6、投标文件包括(格式自备):
①商务部分;②资质部分;③技术部分;④服务部分;⑤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产品说明、样本等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7、投标文件需提供一份正本及二份副本。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信封(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且在信封(箱)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信封(箱)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如果所投货物技术规格有偏离,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投标人可选择偏离产品,但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并填写规格响应表,则视为满足招标书要求。
9、在本次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0、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一周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一周无息退还。
11、询价采购文件发售办法: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1年4月29日至2011年5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到郴州市苏园东路6号苏仙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二楼苏仙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采购文件,此采购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一概不退。
1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5月6日下午16: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郴州市苏园东路6号苏仙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二楼
1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1年5月6日下午16:30
开标地点:郴州市苏园东路6号苏仙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二楼
14、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郴州市苏仙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何郴红,联系电话:136*****947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苏仙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郴州市苏园东路6号苏仙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人:朱春华 张亚平 联系电话:0735--******* 
郴州市苏仙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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