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污水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二期工程场地调查和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唐河污水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二期工程场地调查和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河污水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二期工程场地调查和勘察设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前期)[2019]0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唐河污水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二期工程场地调查和勘察设计 2.项目内容:唐河污水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二期工程范围为唐河污水库北库内上游8.5公里,通过对工程范围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开展场地详细调查,确定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的种类、浓度、空间分布特征及风险等级,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方案并开展污染治理。 3.项目投资估算:约3亿。
2.2招标范围:(1)勘察服务范围及内容:提供本项目场地勘察报告编制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区域补充工程测量、工程岩土勘察、水文地质勘察等内容。 (2)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服务范围及内容:提供本项目的场地调查报告编制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取样、污染物检测分析等,通过主管部门评审。提供本项目的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综合分析项目范围内的环境风险,开展污染场地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包含危害识别、暴露评估、风险表征等污染场地调查相关内容),评估报告通过主管部门评审。 (3)设计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复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招标、施工、竣工等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所需的技术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估算土壤修复工程量及地下水治理量,确定经济合理的治理技术路线和工艺等。 上述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雄安新区对建设项目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2.3服务期限: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完成勘察报告; (2)勘察报告完成后5日内根据地勘成果完成场调实施方案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3)场调实施方案通过审查后50日内分别完成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场地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 (4)场地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通过审查后20日内完成修复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和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述两类业绩:①场地调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合同额100万及以上的污染修复工程场地调查服务项目业绩。(已完成业绩以服务完成时间为准,正在实施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设计业绩:投标人近5年(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单独设计方或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具有已完工程或正在实施的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土壤污染场地修复工程设计(修复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绩。类型包括工程设计(修复技术方案)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或PPP项目。(已完成业绩以服务完成时间为准,正在实施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a.上述场地调查业绩和设计业绩可以为同一工程包含上述内容的合同业绩;也可以为不同工程所分别包含的合同业绩(一个场地调查业绩加一个设计业绩视为一个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b.设计业绩中需包含重金属或有毒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处理,即单纯河道底泥(氮、磷)治理、垃圾填埋场(含封场)等设计不算设计业绩。
3.1.4信誉要求:a.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b.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勘察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③场地调查负责人要求:场地调查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设计方为牵头方,设计负责人为项目总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11至2019-09-20,每日上午11: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17号楼10层(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时间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雄安新区)为准)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格式自拟)、②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③资质证书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④“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四类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在现场完成报名,无需携带其他未要求的资料)。 5.2 根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投标人按5.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5.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11 09:30,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层第五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6号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A座17号10层 |
邮编: | / | 邮编: | 100044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王宇光、钱江、翁芳 |
电话: | 电话: | ********132、136*****714、139*****931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xiongan@truths.cn |
网址: | / | 网址: | www.truths.com.cn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河湾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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