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工务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对讲机
二、项目编号:NGDC
********01
三、询价物资清单: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数量 |
1 | 对讲机 | 台 | NX-340 | 见附件 | 25 |
1.交货时间:招标后20天内供货(以工业品买卖合同为准)。
1.交货地点:南阳工务段材料科。
3.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按郑州铁路局南阳工务段有关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帐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招标物资设备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不存在铁路总公司或郑州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五、报价要求
1. 请于2019年9月17日18:00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信息(交货落地不含税价、税率,含资质文件影印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密封邮寄或密封送至南阳工务段材料科。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价。提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 报价单内容包括: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一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授权书及服务承诺。以上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随报价单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 格式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对所列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的格式填写,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百里奚路226号南阳工务段材料科。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技术及质量咨询:曲工,
****-********邮编: 473085
五、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价格相同时以注册资金最高的中标。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工务段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