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官、赤村等村供水工程(管道附属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张官、赤村等村供水工程(管道附属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浦江县黄宅镇张官、赤村等村供水工程(管道附属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SG2011-0409

1.招标条件
浦江县黄宅镇张官、赤村等村供水工程(管道附属工程部分)已由 浦江县甘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浦甘办〔2009〕04号 立项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黄宅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道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况:黄宅镇张官、赤村等村供水工程起点为张官新村,终点至赤村,管线全长约5700米。本次公开招标部分为主管K1+600~K3+700及支管K0+000~K2+000的管道附属工程,管线总长约4100米,工程预算投资额约76万元。本项目管道安装工程由浦江县自来水公司负责施工(管材由浦江县甘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2.2招标范围:包括管道沟槽开挖与回填、阀门井砌筑、挡土墙施工、路面拆除及修复等。
2.3工程建设地点:黄宅镇。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应为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的本企业在编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1.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企业“三类人员”有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3.1.5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1.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或浦江县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1.7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1.8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或浦江县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实行不记名方式购领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 5 月 4 日~ 5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 时00分至11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7 时00分,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综合处(人民东路83号)报名、购标,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每份,售后不退。
5.注意事项:本工程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6.联系方式
黄先生 138*****450 浦江县黄宅镇人民政府
张先生 139*****722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付女士 ****-********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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