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神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大直沽街道办事处机关 神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ZZZB-2019-ZC-1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大直沽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天津市正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神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神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ZZZB-2019-ZC-18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神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 44.884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提供装饰装修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为本单位职工并出具任命书。5.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并附有2018年8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9-12到 2019-09-19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与内江道交口创智东园2号楼1408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9-23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9-23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与内江道交口创智东园2号楼1408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津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大直沽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文华里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罗金晖:137*****46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正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与内江道交口创智东园2号楼140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大直沽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市正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正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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