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重点场站视频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重点场站视频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重点场站视频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重点场站视频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 1 | 317489 | 年 | 联通电信网络租赁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为提升道路运输稽查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根据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稽查生产的移动信息化需求,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浙运(2012)88号》文件要求, 需加强移动执法装备的采购;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视频监控系统升级联网工作的通知”要求,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使用的视频监控平台和监控产品设备均为舟山联通公司在2013年搭建的,因此我局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定供应商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公司地址为临城海宇道268号。 具体理由如下: 1、移动执法装备和后台管理平台在原有舟山联通公司搭建的监控平台上做进一步的完善和升级拓展,为避免重复建设,节省开支,此项目也是由舟山联通公司来建设完成的。 2、涉及到监控设备的联网、联通线路的租用等内容,并且单兵手持终端设备也需要与原有视频监控平台进行对接,完成移动视频监控。 3、2016年8月,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视频监控系统升级联网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原有系统平台基础上也是由舟山联通公司迅速及时地完成了系统升级。 4、联通电信网络租赁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舟山市临城海宇道268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李迎朝 | 副处长 | 舟山市公安局 |
周峰 | 副主任 | 舟山市综合交通指挥中心 |
郁治华 | 副主任 | 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2019年9月5日在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4楼402会议室召开关于重点场站视频监控组网线路续租的专家论证会议,经研究讨论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是由舟山联通负责搭建,包括网络的组网均是由舟山联通建设且后续的平台升级也是由舟山联通投资完成,考虑后台管理系统的统一性和兼容性,结合租用的链路费用合情合理,为避免重新建设及节省经费支出,一致认同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重点场站的链路仍持续租赁联通。 专家意见: 同意重点场站视频监控线路继续租赁联通。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联系人:孟维杰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行政中心3号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孙太武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0580-*******
地址:舟山市财政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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