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产权事务中心拟处置接收管理不良实物资产交易公告
山西省产权事务中心拟处置接收管理不良实物资产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山西省产权事务中心拟处置接收管理的不良实物资产 | 项目编号 | 21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9/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9/2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存放地 | 山西省太原、偏关等地 | ||||
标的现状 | 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533600 | |||
评估基准日 | 2019/3/31 | ||||
评估机构 | 山西中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5336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山西省产权事务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5 注册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梁云山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挂牌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山西省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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