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等服务招标公告

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等服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号:SZTH2011-T-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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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的委托,就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等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可提供本次谈判文件所需采购的服务,并具备下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谈判。
一、合格的谈判供应商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物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已报名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特殊条件(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制作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标)
1、物业管理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二、谈判文件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自上网之时起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谈判文件领取方式: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至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葑门徐公桥弄一号司法大厦三楼)领取谈判文件或自行到http://www.zfcg.suzhou.gov.cn 下载本谈判文件。
3、报名方式:
(1)、需现场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2)、自行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表(附件7)填写完整与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并传真至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传真电话:****-********
三、采购内容: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等服务。(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单位简介: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位于虎丘小普济桥下塘10号 。
服务范围:
1、 室内卫生保洁服务范围:
1、精神科病房楼:1-3层 面积:2560M2;
2、精神科四区2-3层 面积:1954M2;
3、老年科五区1-3层 面积:1300M2;
4、门诊及辅助科室 面积:600M2;
5、行政楼康复医疗室1-2层 面积:800M2;
6、职工餐厅 面积:120M2;
7、多功能厅 面积:120M2;
8、病员浴室 面积:70M2;
9、浴室上层 面积:100M2;
2、绿化养护、外环境保洁范围:
1、绿化面积 面积:1800M2;
2、道路面积 面积:1200M2;
3、病员活动场地面积 面积:850M2;
4、曲廊、亭子面积 面积:255M2;
3、室内卫生保洁内容:(病室内卫生按医院标准执行。)
1、地面每天用干湿拖把拖拭二遍以上,并巡视保洁无污迹、水迹、灰迹、纸屑等杂物。
2、空间每天清理一次以上,无灰尘、蜘蛛网。
3、墙面(含踢脚线、墙面瓷砖)每天清理擦拭一次。
4、标牌、装饰柜每天擦拭一次,清洁、无污迹、灰迹。
5、门窗、玻璃每周擦拭三次,节日或院方需要增加擦拭,擦拭的门框、窗台、防护栏清洁明亮,无灰尘、污迹。
6、公用楼道、扶手每天擦拭一次,无污迹,灰尘。
7、室内垃圾篓每天使用垃圾袋,清运及时无遗漏、无污迹。
8、保洁范围内无卫生死角。
9、盥洗间、卫生间每天拖拭两次,清洁无异味,水池、便池清洁无污垢,小便池需放置香精球,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地面、墙面整洁无水迹、污迹,每天清理便纸篓,更换垃圾袋。
10、病床、床头柜每天擦拭一次,无尘灰。
11、浴室使用后及时打扫、清理。

4、绿化养护、外环境保洁内容:
1、草坪、树木修剪视季节及时修剪,同时做好季节性翻土、浇水及施肥等工作,并保持整洁,无杂草、杂物等。
2、道路、病员活动场地、绿化带每天打扫二次以上,并巡视保洁,无杂草、纸屑、烟蒂、果壳等杂物。
3、果壳箱、垃圾桶、泔脚筒每天清理擦洗一次。
4、病员活动场地石椅、体育器械每天擦洗一次。
5、曲廊、亭子每天打扫清理一次,并巡视保洁。
5、服务费用:
1、服务费(工资、社保、福利费、加班费、工具费、耗材费、保险费、管理费、企业利润、税收)
2、人员配置:室内卫生保洁9人,绿化、外环境1人,行政楼卫生保洁1人,计11名人员。
6、服务工作时间(全年):
早晨:7:30—下午:16:30
注:以上内容为暂定,具体事项在确定成交单位后由招标人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安排。

2、物业管理服务期限:2011年5月1日――2012年04月30日。
3、物业管理服务方式:根据采购方实际要求,成交单位对上述区域及设施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进驻物业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实行运转班,积极主动与招标人协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物业管理人员要求
(1)、数量:室内卫生保洁9人,绿化、外环境1人,行政楼卫生保洁1人,计11名人员。
l 物业管理人员年龄以2011年5月1日为计算日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本次物业综合管理项目包括保洁、绿化等。绿化养护应具备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进行作业,施工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养护单位所提供的植物材料、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须满足绿化养护的要求,并且对环境没有污染;养护后的绿地应植物生长旺盛,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美观。
l 保洁人员男女不限,55周岁以下。共3名,负责厕所、公共场所、绿化场地及走廊等卫生;熟悉卫生保洁的基本方法和要求,具备一定的保洁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工作时间:上午7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
l 服务人员,女性,53周岁以下,共7名,无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耳聪目明,反应灵敏,具有一定的服务经验和服务安保技能,责任心强,能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工作。
l 所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苏州最低工资,
(2)、以上人员上岗均须有公共场所健康证。
(3)、物业管理服务履约期间将按照《检查与考核》对该采购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检查考核。
(4)、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造成物业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或失窃的,由成交单位全额赔偿,同时采购方有权对成交单位实施经济处罚,第一次经济处罚为当月物业管理服务金额的10%;第二次经济处罚为当月物业管理服务金额的20%;第三次则终止合同。
(5)、物业管理人员上岗执勤,必须身着统一的物业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注重维护招标人形象,物业服装、标志符号和证件的设计、制作和供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6)、本标段设队长一名,全面负责人员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固定人员配置,遇招标人突发性或应急性任务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7)、成交单位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用工的相关规定。
(8)、成交单位物业管理人员不享受招标人编内、编外人员劳保福利。
(9)、成交单位组织安排物业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一定的体能、技能训练。
5、配套设施
招标人不提供与本次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任何配套设施。物业管理人员所需防护、配套设施均由成交单位负责装配和提供,包括物业制服、雨衣、胶鞋、清洁物品等物业管理服务所需设施设备和用品。所提供装配设施设备必须保障能正常使用并符合安全规程。
6、其他说明
若成交公司在物业服务管理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可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将承包的物业管理服务转包他人;
(2)、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
(3)、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物业管理队员,经招标人警告后未在规定时间整改;
(4)、物业公司和队员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而影响公司继续正常有效开展工作;
(5)、无法有效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其它行为。
成交单位被解除承包合同后,招标人可以按谈判人的评标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谈判人承接本项目的物业管理。
7、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按季度结算费用,每季度末(次季度初)成交单位根据招标人对本季度的考核结果得出实际支付金额开具发票,同时成交单位须提供本季度为招标人所服务的物业管理人员支付的保险单据(如成交单位未能提供相关人员的保险单据,则招标人将根据市场状况为物业管理人员购买保险,所需费用在本季度支付费用中予以扣除),发票必须背书成交单位的收款银行和账号,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合同编号。由招标人汇入成交单位开户银行(付款方式如有变更,按财政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每季度支付的合同价款=∑(成交价×95%/合同期内总月数×当月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
(3)质量保证金:在物业管理期满后且缺陷更正,并配合主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付清质保金。如成交人对物业管理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四、项目报价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报价:谈判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各类设备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风险系数自己确定),自行考虑人工、材料等的市场价格,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单价及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该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变动。该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人工、主材、辅材等)、利润、税金、管理费、风险费、文件规定政策性费用等所有费用。单价乘以数量即为合价。
(二)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三)响应报价的计算方法
设备清单计价: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设备清单,按现行市场价格计算综合单价及合价。
(四)报价编制依据
1、人工、设备、材料和机械等市场价格;
2、本次采购范围内谈判文件及谈判答疑纪要;
3、提供的采购设备清单。
五、各类费用说明
1、谈判保证金:
(1)、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
(2)、交纳谈判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法:
①、银行本票、汇票,可直接至开标现场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收据;
②、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缴至谈判保证金交纳账号并换取收据(银行转账或现金解缴均以保证金到达账户为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
(4)、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 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凭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生效、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后,凭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否则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或违约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
账 号:****************4
2、履约保证金: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采购单位或其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账号由采购单位提供),该保证金在合同项下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交付需方使用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否则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违约金。
3、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成交金额的0.6%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账号:
账 户 名: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干将支行
账 号:****************2473

六、谈判参加人员及谈判小组的组成:
谈判参加人员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招标代理机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代表组成。

七、评审办法:
在供应商谈判最终总报价不超过财政预算的前提下,采用如下评审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质量、服务层次存在差异,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8)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谈判供应商作为相应的成交供应商。

八、谈判程序
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谈判响应文件、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准时参加,过时作弃权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原件按本次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准时到期场,或未能出示谈判保证金收据,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由供应商抽签决定谈判顺序,并分别进行谈判。
3、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此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4、供应商代表介绍产品性能、方案实施、质量及专家提问;
5、进行价格商讨、售后服务商讨、商务条款商讨;
6、供应商最终填写总报价(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
7、最终总报价超财政预算者不成交;
8、谈判小组经过与供应商一轮的谈判根据供应商的承诺、响应程度和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进行综合评定(在与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十五分钟内同时交纳承诺函,如未按上述时间交纳承诺函的供应商,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
9、如谈判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九、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1、提供谈判声明函等资料(见附件格式表格);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3、物业管理服务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企业或社会团体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须带身份证明原件);
6、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见附件格式);
7、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8、谈判文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资质等;
9、上述各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0、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注明:谈判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谈判文件编号。
11、谈判人应将全部谈判文件装订并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谈判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谈判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及谈判单位公章。

十、谈判响应文件制作
供应商需就本谈判文件第九项规定的内容单独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需制作一份正本及二份副本,正、副本均应分别装订成册,并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谈判文件编号。未按第九项谈判响应文件组成提供材料或未按要求制作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十一、综合说明:
1、由潜在供应商自行组织对设备安装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由答疑而产生的谈判文件内容的澄清或修改,将由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于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发至各供应商及其它有关部门,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谈判响应文件以中文文本为准。
4、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 联系人:殷东亮
2、 联系电话:******** 138*****746、(传真):****-********
3、 联系地址:苏州市葑门徐公桥弄一号司法大厦三楼
(二)采购单位: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
1、 联系人: 严科
2、 联系电话:****-********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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