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质量技术监督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9年质量技术监督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拟定于10月底召开靖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为使该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质量技术监督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对象为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的质量检验、质量认证、计量检定、标准化等专业技术工作,目前仍在职在岗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资格不得作为改变其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初级职称按《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泰人社发[2018]358号)有关规定执行。
2. 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苏人社发〔2019〕93号)表所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3.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5号)文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正反打印)一式3份。
2.《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见附件1,用A3纸打印)一式5份。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1份(见附件4,装订于申报材料册的首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聘文)。
6.经职称部门验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任职期间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40学时且每年必须通过至少1门的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学习与考试,提供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登录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zypx.tzrcpx.com/tzjxjy/ 在线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7.任职期间年度考核材料。
8.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总结。
9.能反映本人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的材料。
10.《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可从系统导出打印)
11.申报材料公示证明。
以上材料除1、2项外,其他各项材料均须装订成一册(所需证书均复印件装订)。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将申报人员主要申报材料(摘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提交材料时出具公示证明,否则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材料装订要求
为方便审核材料,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及评审效率,除明确要求散装的申报材料外,其他材料需装订成册,并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中所列3-11顺序排列。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集中于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上要贴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袋封面》(见附件3)。
所有装订成册材料严格式样,均须为A4纸幅面,页面排版合理得当,并标注页码。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我市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需登录“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http://zc.tzbys.com:18081/w/apply/login_input)按单位属地进行注册填报(开通时间:9月12日至10月11日)。
2. 凡是专业不对口或破格申报的,须参加面试答辩。如不参加面试答辩的,取消评审资格。
3.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各有关单位集齐汇总,连同汇总填写的《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并报送;市场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直接上报。
报送时间:2019年10月12日—10月20日。
报送地点: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靖江市中洲路9号)
评审费标准:初级职称评审费为80元/人。
联系人:沈皓,联系电话:********。
为严肃职称工作秩序、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请申报人员在递交申报材料时提供单位工资发放流水(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在申报评审中,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扰乱职称评审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违纪违规所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5年。
附件:*******dae233f6670.doc">申报2019年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附件.doc
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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