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经济开发区留营南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行唐县经济开发区留营南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行唐县经济开发区留营南街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行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行唐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行唐县经济开发区留营南街。2、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3、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4、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资质, / 业绩。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12至2019-09-19,每日上午09: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1)营业执照(新版证书原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资质证书(新版证书原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09 09:30,地点为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行唐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少龙 | 联系人: | 仇丽然 |
电话: | 电话: | 151*****963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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