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七支队关于2019-2020年代理记账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七支队关于2019-2020年代理记账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七支队2019-2020年代理记账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人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直属七支队2019-2020年代理记账服务项目,代理记账服务期限为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
2、项目编号:ZSQZD*******
3、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市阳明西路14号;
4、项目预算投资 :人民币98000元。
二、项目清单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要求

直属七支队采购2019-2020年代理记账服务

1


1、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代理记账业务。
2、外派一名员工至支队上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专业为会计学;
(2).具有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扎实的会计知识,有较强的业务处理能力,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精通计算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及会计软件。
(5)年龄在35岁以下,有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能做到按时正常上班;
(7)政历清白,无宗教信仰、未加入任何非法组织
 3、乙方外派人员的岗位任务:
(1)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记账凭证录入、记账;
(2)会计凭证整理和装订;
(3)会计账薄的打印和装订;
(4)会计报表的编制、汇总;
(5)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和固定资产整理;
(6)部门预算、决算编制;
(7)政府财务报告编制;
(8)协助甲方对各大队报账凭证进行审核;
(9)甲方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有效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于他人。
四、供应商在提供标书必须包含如下资料:
1、投标报价表;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5、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机;
6、工程质量保证及后期保修等相关内容的情况。
7、外派人员相关资料。
注: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评审办法:
满足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18时;开标时间:2019年9月18日15时;
2、开标地点:吉安市阳明西路14号;
3、标书交纳方式: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七支队
联系人: 孙琛;联系电话: ****-*******
详细地址:吉安市阳明西路14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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