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基于效益优先的综合能源规划设计技术研究》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基于效益优先的综合能源规划设计技术研究》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基于效益优先的综合能源

规划设计技术研究》技术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D-DLFW-*******

1.招标条件

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基于效益优先的综合能源规划设计技术研究》技术服务采购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范围及服务内容

项目范围:结合武汉地区特点,对综合能源在园区定制方案,和综合能源园区盈利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完成“基于效益优先的综合能源规划设计技术研究”科研项目的研发、实施、试运行以及项目评审、鉴定和结题的所有相关工作。

服务内容:针对典型园区综合能源系统规划建设方法进行研究,内容包括:负荷预测方法及典型园区能源需求预测分析;园区典型日负荷变化规律曲线分析;按照系统规模和应用对象的不同,对分布式供能系统进行分析;主供能设备、辅助供能设备应用场景及优缺点分析;园区典型供能方案形成分析;市政供能和分布式供能比例及主机装机容量分析;园区典型供能方案实例对比分析。基于国内外综合能源典型案例,分析影响综合能源项目运营效益关键要素,构建不同运营模式下的经济效益评价模型,探讨不同投资组合模式下园区盈利边界,确定园区盈利模式,并开发综合能源规划设计软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4.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5.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14.联合体投标。

3.1.2专用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与项目内容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资格与能力。

(2)业绩要求:具有类似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经验。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电力行业项目经验或类似项目经验。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电子版招标文件,以湖北名达邮箱(********16@qq.com)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流程详情请致电代理单位。

4.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2019年9月11日起至2019年9月17日止,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前(北京时间)。手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标书费汇款凭证(按项目注明简称缴纳) 3、开票信息(加盖公章)至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汉口城市广场一号楼61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帐户上(标书费及保证金递交为同一帐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附表。

4.4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汉口城市广场一号楼615室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花桥支行

帐号:1279 0638 8810 902同城行号: 88002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09:00时前(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开标(递交文件)地点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汉口城市广场一号楼615室)。投标人仅递交了投标文件,未派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会的,视同其放弃投标资格。

5.2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单独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汉口城市广场一号楼615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代理机构已于招标前通过“”(http://)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已明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投标人可按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持相关资料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汉口城市广场一号楼615室

邮编:4300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周吉 联系电话:***-********-0

补充规定:

1. 相关费用(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等)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如以个人名义或由其它单位替代缴纳相关费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 相关费用(标书费、中标服务费等)发票领取: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开具发票,请投标单位及时领取。如因投标人提供信息错误或该项目中标公示发布三个月内未领取发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称交到指定的账户,不能用个人的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也只能退回到投标单位的指定的账户中。

4. 保证金和标书费要分开交。

5. 招标代理机构已于招标前通过“”(http://)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已明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投标人可直接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最高限价(万元)

标书费(元)

保证金(元)

1

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基于效益优先的综合能源规划设计技术研究》技术服务采购

中标通知书领取日起两年内

84

400

2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规划设计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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