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中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求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本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设备。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标的名称:临床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3数量: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4简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5用途:临床医疗。
1.6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1.7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自筹资金。
2、项目编号:0722-197FE2455JLF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详见:财库[2015]150号、财库[2016]125号),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4特殊资质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具有2014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许可证范围含本项目要求的服务,也视为符合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于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19日的8: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7室)现场报名购买,并携带:
4.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新版本营业执照副本;
4.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
4.3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证明;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缴纳社保证明;
4.4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近三年内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后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
4.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详见:财库[2015]150号、财库[2016]125号);
4.6特殊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文件;
4.7投标人资格要求里的资格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否则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出不退。
5、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6、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到账为准,并将汇款凭证于2019年10月9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0月9日13: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7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包括但不局限于):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10、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0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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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7室
联系人:李女士
采购人: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嵩山路11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51*****008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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