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华禹苍梧县2018年第二批次土地开垦项目(一)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新增耕地核查服务(项目编号:WZZC2019-C3-10151-GLHY)竞争性磋商公告
桂林华禹苍梧县2018年第二批次土地开垦项目(一)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新增耕地核查服务(项目编号:WZZC2019-C3-10151-GLHY)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对苍梧县2018年第二批次土地开垦项目(一)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新增耕地核查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苍梧县2018年第二批次土地开垦项目(一)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新增耕地核查服务
二、项目编号:WZZC2019-C3-10151-GLHY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苍梧县2018年第二批次土地开垦项目(一)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新增耕地核查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3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广西工业产品产销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磋商服务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同时具备国家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备通过省级(自治区级)或以上质量技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中工程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应覆盖《土地整治工程第二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中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或土地管理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
4.测绘单位必须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诚信备案;
5.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 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和信息变更登记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1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2014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 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 号)文件中规定的测绘和工程复核推荐单位;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请有意参加磋商的磋商服务商代表于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领取磋商文件。
磋商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磋商服务商公章,提供一份给代理机构存档,报名资料符合的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2.发售地点: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广场二路78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
八、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贰仟元整(¥2,000.00)
2.磋商服务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从磋商服务商对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苍梧县土地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20351101040010366
银行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苍梧县支行
3. 服务商使用银行保函递交方式时,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提交保函原件,由采购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采购人保管。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磋商服务商应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9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苍梧县财政局2号标厅(即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50号1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地点:2019年9月23日上午9时00分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服务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苍梧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36号
联系人:聂先生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龙圩镇龙圩区广场二路78号
联系人:赵小姐电话:****-*******
3、 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十二、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苍梧县土地整理中心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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