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徂阳新城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及徂汶新区市政道路管网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泰安徂阳新城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及徂汶新区市政道路管网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泰安徂阳新城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及徂汶新区市政道路管网建设 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泰安徂阳新城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及徂汶新区市政道路管网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泰山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名称:泰安徂阳新城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及徂汶新区市政道路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2019-003038-0908-066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徂汶新区起步区。 2.5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如项目分期实施时,每期工程的工期均为7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徂阳新城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住宅、车库、公建、室外工程(包括小区内道路、规划三十路、规划一支路、绿化及养护、景观、围墙及大门、警卫室、挡土墙、室外照明、综合管网、安防、弱电等)及附属设施等达到小区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正常使用功能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施工及保修阶段工作配合、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分户移交、配合物业交接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徂汶新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桥梁、地下管线、管廊、照明、交通工程等方案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施工及保修阶段工作配合、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采购、施工、验收、保修、风险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7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79281.945594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房建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应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应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业绩要求: (1)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 (2)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具有单项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2日上午8:30至2019年9月1919日下午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 4.3方式: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1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4.3.2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700元/份。(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收取,现场不缴纳标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书面评标。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2日上午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3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督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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