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招标公告
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招标公告
沭阳县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招标公告
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建立全省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制度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7]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8]264号)精神,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沭阳县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沭阳县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2、项目内容:沭阳县2010年度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工作范围:东至新205国道向东1000米;南至柴米河向南500米;西至淮沭河;北至新沂河,面积约166.9平方公里)。
3、 投标人资格: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全国A级资信等级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3)具有在江苏省内独立完成地级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地价动态监测实践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一次性通过验收的能力和良好的业绩;无成果一次性未通过纪录。
(5)开展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有明显的地域特征,为了保证成果的工作质量,投标单位要求为常驻当地的(含分支机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4、报名时间:2011年5月3日-2011年5月9日17前;
发售地点:登陆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sy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在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贰佰元整/份,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5、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不收现金)。
附:沭阳县招投标交易市场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A.沭阳工行人民路支行,账户:沭阳县招投标交易市场,
B.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账户:沭阳县招投标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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