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公寓楼工程招标公告
9号公寓楼工程招标公告
9号公寓楼工程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下称甲方))应学院工程建设竣工结算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自行组织对外公开招标,确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一家,欢迎具有资质的咨询单位(下称乙方)参与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概况:
甲方翔安校区9号学生公寓楼的工程竣工结算,建筑面积15645平方米,合同造价约3000万元,施工单位福建省升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 结算审核单位质资要求:
1、 厦属企业或非本市企业在厦经相关部门备案的
2、 独立法人资格,未没停止执业资格的企业
3、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4、 近2年在厦门承接3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的业绩两个以上。
三.结算时间要求:
乙方应接到甲方送审材料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合格的审核报告书。
四.约定事项:
1. 乙方权利义务:
A、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B、有权对与本业务相关的第三人提出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询;
C、必要时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D、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及承担本业务的专业人名单,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 甲方权利义务:
A、 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B、 当甲方认定乙方的专业人员不按咨询约定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如因非甲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从咨询费的总额中扣除1%作为违约金,超过30天未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该项目的咨询业务。
5. 乙方应邀参加甲方的投标,视为同意甲方的本标书的各项约定,本标书及乙方的投标书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6. 参标单位的企业资质未经甲方认可或不达标者,视为无效参标单位。
五、投标报价及付款结算方式:
1、报价要求:《按照福建省物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优惠点数,甲方选择一家最优报价单位中标。
2 、工程审核完毕,经甲方审核,乙方出具审核报告后一次性凭税务票据付清。
六.投标时间、地点、方式和评标:
1、2011年5月10日15:00在甲方思明校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当场开标和定标。
3、投标单位的竞标文件需提供材料(加盖公章,正副本各壹套):
A、开标价格一览表(报价格式附后);
B、 详细的服务承诺书;
C、参标单位营业资质证书、主审工程师资格证书、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D、近两年在厦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
4、接中标通知后,超过3个工作日未与甲方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费。
5、本标书中所发生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对本标书有异议者,请在5月9日下午5点前提出。本标书有更改之处,将以电话通知各领标单位。
8、领取标书截止至2011年5月9日下午5:00,报名时请携带企业相关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 189*****650刘老师
领标地址:厦门市体育路61号办公楼4楼后勤处
网址:www.xmoc.cn
附报价格式要求:
收费项目 | 收费基数 | 基准费率( ‰) | 投标报价 |
工程结算的审核 | 送审金额3000万以上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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