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2次-宿州富力城招标公告
CI-2次-宿州富力城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宿州富力城项目
3、业 主:广州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工程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拂晓大道与汴河西路交口
5、招标内容:整个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公区及生活区的CI形象布置
三、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招标单位认定的合格分包方,且具有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方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证明于总包方查验。投标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总包方要求,工期在总包方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方才有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编制投标书及所需的各种清单,任何不依从此点而按其它原则或方式编写的投标书和清单,其投标后可能因此不被考虑。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其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3、招标文件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施工管理、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保修、维护、利润、风险、管理费、税金、包干费等完成本工程规定的承包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4、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然及气候因素、环卫、市容、施工场地条件、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施工、安装、运行和维护的所有费用及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5、投标单位必须在云筑网(https://jc.yzw.cn/)进行注册、认证、完善信息;在招标单位要求时间内配合云筑网网上招标流程。
四、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经考核选择1 家合格企业中标。
2、工期要求:工期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按甲方进度计划完成。
3、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验收评定规范要求。由于材料及施工而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占本合同额的2%.
4、承包方式:本分包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暂定 工程量方式,分包单位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
确定的工程承包单价应当认为,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已经稽核查明并理解该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所述的工程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报价计费原则,如发现不符或其它错误,不论其由于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一律以单价为准;
5、报价要求:
5.1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报价;
5.2列明项目(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5.3建安税金计入报价;
5.4列组价明细,包括主材费、辅料费、人工费等;
5.5总包暂提供:场地、道路、水、电。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填写。
2、投标预算书、价格组成汇总表、主要材料价格清单,详细的概算书或工程量及单价清单及材料用量表。
3、投标单位提供先进、实用、经济的施工方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4、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证明材料:包括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税务局核定纳税人资质的相关资料、企业简介、获奖证书等。
五、投标工作程序
1、定于2019年月 日 上午11:00 时前,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与齐云山路交叉口
定于2019年月 日 上午11:00 时前,各投标单位回标,回标地点: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与齐云山路交叉口
2、招标联系人:手 机:
3、投标书必须于上述注明的日期前,将密封标书送交总包方,逾期无效;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六、其它
1、 招标单位选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相关事宜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及不合理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取整数),底线1万元(壹万圆整),中标单位在应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10日仍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将在后期每期支付工程款时分期扣除,直至金额达到应向我方缴纳的金额为止。分包工程履约结束,双方办理完竣工结算手续后30天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全额清退。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若未按招标方要求履约且给甲方带来损失的,招标方有权在最终结算完成后,扣除该保证金。
七、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宿州市的各种法律、法规,服从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包括CI、质量、安全、贯标等方面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中标单位应确保自身施工队伍必须是成建制的。中标单位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它地方雇佣的所有雇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膳食、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特别是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3中标单位应遵守总包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安全交底,民工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教育等,并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八、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招标单位责任:
1、负责现场广告CI形象策划的审核。
2、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3、负责对投标单位广告产品和CI形象施工质量的验收。
4、统筹安排分包单位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水电接驳点。
5、招标单位必须确保投投单位具备正常施工条件,如设备用电、预埋件安装固定、钢架搭建等。如因招标单位原因导致投标单位不能按期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单位承担。
6、平衡协调施工日期、进度及插入顺序。
(2)、投标单位责任:
1、对 CI形象的工期和质量负责。
2、严格按照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标准进行CI策划,并于接到项目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策划、制作样稿报招标单位审核,按招标单位审核后的方案进行施工。
3、投标单位进场后应遵守甲方颁发的所有现场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4、投标单位严格按照双方确定时间进场施工,因延误进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5、投标单位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水电接驳点自行引用水电并承担相应电缆、电箱费用。
6、因投标单位未按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进行策划、制作、施工,投标单位需无条件进行整改,工期不得顺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
7、除不可抗力(地震、火灾、七级以上大风等)的情况外,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导致对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结算和付款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中标单位每月18日前向招标单位报上月18日至本月17日完成量,甲方每季度按照乙方实际已完工作量的70%进行支付,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 100%。
3、付款时招标单位需提供正式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
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 9月11日
标签: 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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