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七支队关于采购一批手持式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检测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七支队关于采购一批手持式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检测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七支队采购一批手持式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检测设备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人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直属七支队采购一批手持式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检测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ZSQZD*******

项目内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
(人民币)

预算总价
(人民币)

手持式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检测设备

20


3500元

70000元


二、项目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名称

主要参数及要求

手持式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检测设备

1、检查汽车行驶记录仪:检查重点车辆安装的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否符合GB/T 19056-2012国家汽车行驶记录仪标准;
2、现场快速检测分析数据:现场快速检测、分析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中储存的各项数据,包括屏蔽汽车数据、超时驾驶(疲劳驾驶)记录数据、超速数据、行驶速度记录数据、位置信息记录、事故疑点记录、车辆信息数据、驾驶人信息数据、累计行驶里程、脉冲系数、驾驶人身份记录等数据;
3、存储数据:支持安装大容量存储卡,实现对数据检测结果的存储;
4、触屏、触摸式按键双模式操作:采用触屏和触摸式按键进行人、机界面的交互,方便不同操作习惯操作使用;
5、现场打印检测结果:自带热敏打印机机舱,方便现场打印结果。

供应商在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后移交用户时将提供相应随机文件:
1、产品出厂合格证;
2、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有效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于他人。
四、供应商在提供标书必须包含如下资料:
1、投标报价表;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5、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机;
6、服务质量保证及后期保修等相关内容的情况。
注: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评审办法:
满足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18时,开标时间:2019年9月19日10时;
2、开标地点:吉安市阳明西路14号;
3、标书交纳方式: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七支队
联系人: 孙琛;
联系电话: ****-*******
详细地址:吉安市阳明西路14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设备 行驶记录仪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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