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水河南岸、柿江河沿岸风光带、道路、防洪堤工程招标公告
蒸水河南岸、柿江河沿岸风光带、道路、防洪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家片区蒸水及支流防洪堤建设工程项目-蒸水河南岸、柿江河沿岸风光带、道路、防洪堤工程经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禹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陆家片区蒸水及支流防洪堤建设工程项目-蒸水河南岸、柿江河沿岸风光带、道路、防洪堤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高新区内蒸水河南岸、柿江河沿岸。
2.3 建设规模:
(一)风光带:建设总长约6.5千米;
(二)防洪堤:分为蒸水南堤(柿江河与蒸水交汇处至衡阳市市界)和柿江河沿岸(柿江河与蒸水交汇处至岳临高速)两部分,建设总长6.5千米,陆家片区防洪堤按照五十年一遇,排涝标准十年一遇设计标准建设;易家洲保护圈防洪堤按照五十年一遇,排涝标准十年一遇设计标准建设;
(三)规划市政道路:蒸水河南岸规划道路长约2376米,宽为30米;柿江河西岸规划道路长约990米,宽为30米。
2.4 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0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0000万元(具体以财政审定为准)。
2.5工期要求:109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8招标范围:蒸水河南岸、柿江河沿岸风光带、防洪堤及市政道路的施工(具体范围以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9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了园林绿化工程;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类似综合性工程,是指施工范围同时包含临堤(或临湖)市政道路工程和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按湘建建【2015】57号和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文)文件第三、四条的规定配备,即:本项目部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2人(市政相关专业和风景园林专业各1人,市政相关专业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路桥专业、给排水专业)、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专业技术人员需按规定数量配备;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及查询账户、密码,如无法查实,投标无效),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或相关官方网址下载资料;省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1/********/%E4%BA%91%E6%BA%AA%E5%8C%BA%E8%80%95%E5%9C%B0%E6%8B%9B%E6%A0%87%E5%85%AC%E5%91%8A.docx">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E4%BA%91%E6%BA%AA%E5%8C%BA%E8%80%95%E5%9C%B0%E6%8B%9B%E6%A0%87%E5%85%AC%E5%91%8A.docx">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阶段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从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6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
联 系 人:伍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禹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26号白金汉宫2、3栋114室
联 系 人:谢锦林
电 话:****-*******
分 机 号: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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