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杂件及玻璃钢桌凳等招标公告

食堂杂件及玻璃钢桌凳等招标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综合实践中心对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综合实践中心(A区)食堂杂件及玻璃钢桌凳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53,00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53,000.00 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样品图
    采购目录: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配置要求:
    详见《重庆市巴南区教育综合实践中心(A区)食堂杂件及玻璃钢桌凳技术方案》
    ¥153,000.001(批)¥153,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其他资质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必须上传经营范围包括餐厨用具的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纸质件图片;必须上传《商品质量承诺书》加盖公章纸质件图片。)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19-09-12 16:00:00(北京)

四、保证金
  • 请在报价开始前向重庆市巴南区教育综合实践中心缴纳保证金¥3,500.00元整。
    开户行:
    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巴南支行南彭分理处
    账户名: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综合实践中心
    账?号:
    1034 0101 2001 0002 576
  • 注:请按要求向重庆市巴南区教育综合实践中心缴纳保证金,否则报价无效!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必须按照要求上传响应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餐桌凳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其余杂件必须在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弃权,不退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中标价5%的违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综合实践中心(A区)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经验收合格后,在专项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后若无重大质量或服务问题无息退返乙方。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平台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最终结果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综合实践中心
    联系人:
    李波
    联系电话:
    ********1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桌凳 玻璃钢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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