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会堂警卫指挥中心改造项目招标更新公告

人民大会堂警卫指挥中心改造项目招标更新公告

鉴于人民大会堂警卫指挥中心改造项目原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只有一家报名单位符合公告要求。为确保队伍选择质量,实现公平竞争,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将由该局提出的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变更为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的法人企业,其他投标人资格条件维持原公告内容不变,报名时间相应顺延。更新后的公告内容如下:
集中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大会堂警卫指挥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人名称:人民大会堂管理局
集中采购机构: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招标编号:RC-G07031
招标内容:人民大会堂警卫指挥中心改造深化设计,设备选型、供货及安装,软件设计,管线敷设,系统调试、验收,售后服务,操作人员与维修人员培训等。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有能力提供相应货物和服务的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的法人企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8月16日至8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16:3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宣武区永定门内西街甲2号)
投标截止日期:2007年8月28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鸿 电话:***-********
传真:***-********
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保密安防监控”资质证书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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