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12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花垣县12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花财采计(2019)0043 代理机构编号:JSTC2019-02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花垣县12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及预算金额:

2.1政府采购编号: 花财采计(2019)0043

2.2委托代理编号:JSTC2019-020

2.3项目预算:96万元

2.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根据湘建村函【2019】96号要求,以2018年为基准年,参照《湖南省乡镇排水工程专项规划设计技术导引》进行编制花垣县12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建设目标、计划要与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匹配。具体乡镇清单:花垣镇、边城镇、民乐镇、龙潭镇、吉卫镇、麻栗场镇、长乐乡、雅酉镇、猫儿乡、双龙镇、补抽乡、石栏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

(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市规划或者给水排水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 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9年10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具体开标室信息见开标室外电子屏幕。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壹万圆整(¥10000.00元)

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行:获取本项目保证金交纳子账号选择开户行

账 号:供应商获取的本项目(标段)保证金虚拟子账户

4、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获取方式: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业务→保证金缴纳查询”菜单,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导致无效投标。

七、公告期限: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赶秋路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77*****45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4楼A412

邮 编: 416000

电 话: ****-*******

联 系 人: 郑先生 187*****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专项规划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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