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县政府决定于2019年9月18日9时和15时分别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预先警报。分别于9时和15时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分别于9时30分和15时30分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分别于10时和16时鸣放。连续鸣放3分钟。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安心工作和生活,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灵台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报 民防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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