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县政府决定于2019年9月18日9时和15时分别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预先警报。分别于9时和15时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分别于9时30分和15时30分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分别于10时和16时鸣放。连续鸣放3分钟。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安心工作和生活,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灵台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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