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自然资公告字〔2019〕10号
界自然资公告字〔2019〕10号
安徽省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界自然资公告字〔2019〕10号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出 让 年 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 竞价增幅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9〕 -24 | 中原路北侧、泉阳大道东侧 | 50585.67(合75.8795亩) | 居住用地 | 70年 | 不大于1.6 | 不大于24% | 不小于 35% | 8000 | 177万元/亩 | 1万元/亩 |
备注:该宗地建筑高度以不大于36米为主,最高不超过48米,36米至48米之间的楼栋数量不大于总楼栋的20%,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应在小区内集中设置;其它详细指标按界首市规划中心规划用地函【2019】 17号文件执行。
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若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方式出让(当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当有效报名人数有2家时,转为现场竞价)。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1、参与竞买单位应为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或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根据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建成住宅小区要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同时绿色建筑不低于一星级标准;其他具体要求以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0月15日(中秋和国庆节假日休息),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0月15日(中秋和国庆节假日休息),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0月16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9年10月17日16时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中,招拍挂主持人的佣金费用由宗地买受人支付(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开发企业参加竞买土地的资金来源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四)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五)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得人必须在出让成交后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注册新公司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七)界首境外公司或组织竞得本宗地使用权的,必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界首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行业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新公司不得改变竞价时的出资构成,并由其与界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付连带责任。具体详情见拍卖或挂牌出让文件。
(八)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签到土地出让合同的定金,定金为土地出让金额的20%,多余部分转作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受让人在签到土地出让合同当天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0%补足定金。
(九)出让金的缴纳: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
(十)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 个月内竣工。
(十一)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十二)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十三)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院内东C一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
联 系 人:王丽 王珏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释为准。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 12日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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