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2019年)评价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2019年)评价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ctzb-2019-154-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2019年)评价 | 1 | ******* | 项 | 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20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新政办函〔2019〕36号)等有关要求,进行新疆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 招标范围:完成耕地分等基础资料汇总分析,完善各县(市、区)耕地分等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2)疆外企业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信用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采购公告上网后] (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4)集中踏勘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和答疑。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类专业高级职称。
(6)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9-11至2019-09-18
上午:10:30-13:00
下午:15:30-18: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101楼701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肆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可在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领取采购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10-09 16:00:00
七、 投标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101楼7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19-10-09 16:00:00
九、 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101楼7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1 | 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2019年)评价 | 4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 | 9919 0428 9010 501 | 电汇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优惠政策。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婧
联系电话:****-*******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101栋7楼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建国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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