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给排水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喀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给排水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KSDX(GK)(2019)-TJ-13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实验室基础设备 | 1 | 批 | 719300 |
2 | 水处理 | 1 | 批 | 618000 |
3 | 水力学 | 1 | 批 | 748400 |
4 | 分析测试仪器设备 | 1 | 批 | 820300 |
5 | 进口仪器设备 | 1 | 批 | 894000 |
1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投产品需在经营范围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反商业行贿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及生产厂家,如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有不良行为记 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屏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审计报告原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9-09至2019-09-17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喀什市315国道曙光国际对面中亚商贸第一城8号楼二楼63号
3.标书售价(元):200/包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投产品需在经营范围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反商业行贿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及生产厂家,如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屏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审计报告原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0 11:00:00
七、 投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10楼新疆天健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19-10-10 11:00:00
九、 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10楼新疆天健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一包 | 2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营业部 | ****************593 | 以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 |
2 | 二包 | 1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营业部 | ****************593 | 以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 |
3 | 三包 | 14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营业部 | ****************593 | 以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 |
4 | 四包 | 1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营业部 | ****************593 | 以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 |
5 | 五包 | 2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营业部 | ****************593 | 以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
十一、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凤琴
联系电话:182*****749
地址:喀什市315国道曙光国际对面中亚商贸第一城8号楼二楼63号
2、采购人名称:喀什大学
联系人:色麦尔江
联系电话:153*****9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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