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堂空气治理服务招标公告

礼堂空气治理服务招标公告

礼堂空气治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市工业学校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根据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欢迎有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投标保证金(元)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礼堂空气治理服务

500元

30000元

具体招标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

二、招标方式

综合评分

三、项目概况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交农村360号 ,治理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治理范围包含所有墙体、板材及家具、地面地胶、窗帘、座椅、墙面涂料及油漆和粘胶造成污染及异味,治理方式为室内污染综合治理。

(二)、服务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一名,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2.项目成员

项目成员三名,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中一人为工作组长。(组长需提供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治理达到标准

供应商的治理成果必须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要求基础上,各项指标再下降10%。

(四)、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9点30分

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交农村360号重庆市工业学校世纪楼3220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吴老师

电 话:***-********

(五)、治理要求

2019年9月24日之前完成

成交供应商完成治理后采购人将委托专业机构随机抽取不少于5个抽样点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拒绝付款,所产生的成本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空气治理费、抽样检测费、活性碳材料费、税费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投标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

3.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磋商报价

(50%)

50分

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100

2

服务方案

(30%)

30分

1.空气治理方案(10分)

从供应商提供空气治理服务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及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打分。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污染物分析、针对解决方案、是否存在二次污染等。

优秀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6分,差得3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横向比较打分。

2.质量保障方案(10分)

从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优劣进行横向比较打分。包括但不限于治理效果保障方案、治理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等。

优秀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3.后续增值服务方案(10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秀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20%)

3分

使用的主要类型试剂、药剂安全性取得国家认证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认证证书,提供对应证书得3分,未提供不分

投标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分

主要试剂、药剂由正规加测机构提供的去除率报告;主要试剂、药剂需提供国家级检测单位认证的产品无毒、无刺激性报告;主要试剂、药剂需提供对于家具无腐蚀性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报告得2分,最多得6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分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环保产业协会或省级及以上环保商会等颁发的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得5分。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分

2017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担任过合同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空气治理业绩的,一个合同得2分,满分6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四、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工期): 2019年9月24日之前完成

1、若供应商所供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的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2、若供应商违反售后服务条款,每违反一例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成后,采购人支付合同全部金额,采购人退回其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余下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三)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五、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工业学校网方网站(www.cqiss.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报名才被接受,每次项目招标均需报名:

1、按时现场报名;

2、按时缴纳保证金;

3、按时参加谈判。

(四)保证金缴纳及报名地点:重庆市工业学校世纪楼二楼总务科3220

(五)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北京时间9:00-9:30

(六)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北京时间 10:00

(七)递交谈判文件地点:重庆市工业学校世纪楼三楼大会议室

(八)谈判开始时间:同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九)谈判地点:重庆市工业学校世纪楼三楼大会议室

(十)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由采购人5个工作日后到缴纳地点进行领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二)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吴老师

电 话:(023)63328793

传 真:(023)********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交农村360号

九、招标监督

由重庆市工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本次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标签: 空气治理 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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