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街道办事处房屋招租公告
凤山街道办事处房屋招租公告
我街道将管理的国有直管公房(非住宅)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是余姚市阳明东路东段北侧(原再生资源回收仓库),土地证号为余姚镇国用(1993)字第037号,土地面积15157.6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划拨用地,房屋权证号为余房权证余姚镇字第A*******号,房屋面积1777.1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期限为2年,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租金底价:
年租金15万元起
四、租金交付形式:
按照先支付后使用和每年一付的原则,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五、资产租赁行为的内部决策及审批情况:
1.该处房屋为国有直管公房(非住宅),经街道党工委审议通过,确定出租底价年租金15万元,经营及出租用途不能用于餐饮及其他娱乐方面。
2.使用期间经营者如对现有房屋进行改造,须报街道批准。且不能在原有房屋基础上新增、新搭建,坚决杜绝新增、新搭建违章建筑行为。
六、招租方式
根据上级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外招租,组织方式为自行招租。
七、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人主体资格: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参与承租者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3.无违法犯罪记录(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4.具备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各项内容的能力。
八、出租方式:
根据确定的评估底价采取公开比选方式,按不低于招租底价且最高价中标原则确定承租方。
九、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租信息在余姚市凤山街道办事处网站、信息公开栏以及资产现场同步发布,发布日期为5日。
十、其他事项:
1.咨询、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凤山街道办事处2号楼219(余姚市金型路999号)。
3.联系人:孙主任电话:137*****416
4.承租人报名应向招租单位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个人加盖手印)。
(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以上证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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