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 40 | 100000 | 批次 | 本次采购内容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服务,要求在采购人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区酒类、茶叶、调味品等9大类40批次的定量包装商品开展检定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检查进行的检验,应当由被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进行,绍兴市柯桥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浙)法计〔2017)33022号)为柯桥区依法设置的计量法定检定机构。根据绍柯财综[2015]184号文件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报经公管办批准”中“(三)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原先承担的服务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需要由其继续承担服务的;”规定,决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绍兴市柯桥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购买服务。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绸缎路108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黄华
联系电话:****-********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联系人:潘建卫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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