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医院检验外送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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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固原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固原市人民医院决定对检验外送项目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检验科检验外送项目:

一、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属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记录已失效或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须附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技术要求:

1.具备国家卫生和工商部门许可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实验室通过国家或自治区临检中心室间质评;

3.实验室规模较大,设备先进,能够开展临检、生化、免疫、微生物、基因、PCR等项目且获得相应项目资质证书。实验室操作人员具有初、中级以上职称,审核报告人员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

4.在宁夏区内设有独立实验室并开展业务;

5.外检项目必须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收费目录内的项目;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公司携带以上材料(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17时前到固原市人民医院供管科报名。

联系电话:09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验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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