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融媒体中心媒体融合项目技术平台建设子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媒体融合项目技术平台建设子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嵊州市融媒体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嵊州市融媒体中心媒体融合项目技术平台建设子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媒体融合技术平台建设1*******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从我市融媒体中心业务实际情况看,广播电视外宣稿件上送、嵊州频道入驻“蓝媒号”、“嵊州视听网”运行、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等主要依托浙江广电集团。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的实施如果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确保确保安全播出、服务配套、业务一致等要求,并会造成资产损失和服务成本大幅增加。因此,根据上级相关精神,并且综合考虑到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安全播出的政治性、技术维护的专一性、新闻业务的延续性,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中国蓝云”契合技术平台建设的需求。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广播电视集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吕玉江
嵊州市光大传播实业总公司
周宁
嵊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卜华忠
嵊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融媒体中心业务实际,广播电视外宣稿件上送、嵊州频道入驻“蓝媒号”、“嵊州视听网”运行、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等主要依托浙江广电集团。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的实施如果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确保确保安全播出、服务配套、业务一致等要求,并会造成资产损失和服务成本大幅增加。建议嵊州市融媒体中心媒体融合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其中技术平台建设子项目向浙江广电集团采购。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嵊州市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丁滢莹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嵊州市保婴路30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联系人:张晏忠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 ********26/20199/51045dcb-6dea-4593-9109-fdc682285ad2">融媒体平台专家论证书.pdf

    590.2 KB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融合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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