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晒衣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阳光晒衣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阳光晒衣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阳光晒衣房新建工程
2、建设地点:福建省永安市永浆村
3、建设内容:新建阳光晒衣房2栋及配套工程
4、经费概算:40万元
5、工期要求:45天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32518部队工程办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3、工程业绩:拟承包该工程项目经理近3年完成过类似的建设项目;
4、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没有发生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亡3-10人;亡10-5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5000万元)
5、安全保密:投标人不得有“三资”企业或外商投资背景,且企业保密制度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为工程预算的2%,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四、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履约保证金为各标段中标价的10%,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通过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补齐。
五、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1、资格预审方式:招标人将采取资料原件查验、网络查询、电话查证、现地核实等方式,对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验。
2、投标入围单位数量:本工程投标入围单位不少于3家。
六、投标报名要求携带资料
投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承建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执业资格证和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以及企业及项目经理信誉、业绩、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中除投标申请人身份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外,其余均为复印件,现地核实)
七、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拟委派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工程或标段的投标(经招标人同意除外),且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
4、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23日
九、投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6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日15:30,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前三十分钟递交
十一、投标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郑助理联系电话:189*****526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永浆村
中国人民解放军32518部队工程办
2019年9月10日
标签: 晒衣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