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塑钢窗、楼宇门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塑钢窗、楼宇门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辽源市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塑钢窗、楼宇门制作及安装
项目编号:LYHJZB2011—012J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源市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吉暖办【201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省财政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辽源市人民政府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制作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辽源市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塑钢窗、楼宇门制作及安装。
2.2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塑钢窗制作及安装:面积暂估9万㎡。
第二标段:楼宇门制作及安装:477樘。
2.3安装地点:辽源市市区内;
2.4制作及安装期限为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及省市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 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人员、设备、专业技术和生产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5 月 3 日至 2011 年 5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14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源市人民政府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辽河大路209号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付 强
电 话: 136*****707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15号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任洪菲
电 话: 0437--*******
传 真: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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