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口殡仪馆火化设备采购(第二包)政府采购

峰口殡仪馆火化设备采购(第二包)政府采购

洪湖市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峰口殡仪馆火化设备采购(第二包))

洪湖市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峰口殡仪馆火化设备采购(第二包)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9-614号

二、项目名称:峰口殡仪馆火化设备采购(第二包)

三、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尾气处理环保设备

2台

货物

四、采购预算:108万元

最高限价:108万元

五、计划函号:洪财采备[2019]164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公告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17时30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

1)填写《供应商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91@qq.com;

2)邮件主题名称应注明:参与(峰口殡仪馆火化设备采购(第二包))投标;

3)邮件正文应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标段、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

2.招标文件获取: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本公告中附件下载,同时于2019年9月16日8:30至9月20日17:30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三楼)凭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社保证明、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3.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按上述1、2条的要求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的,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8:30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除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十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向洪湖市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91@qq.com 。

十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洪湖市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芳

电子邮箱:********91@qq.com

联系电话:132*****179

地址:洪湖市新堤江大道兴业小区103号门面

采购人:洪湖市殡葬管理所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

洪湖市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

附件:

供应商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说明:“联系人邮箱”用于接收有关变更、更正、澄清、说明等。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相关附件: 暂无可供下载的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火化设备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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