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成型及先进智能制造实习基地数字化教学输出终端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材料成型及先进智能制造实习基地数字化教学输出终端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材料成型及先进智能制造实习基地数字化教学输出
终端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9】-22897号的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材料成型及先进智能制造实习基地数字化教学输出终端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采购编号:HBDP-SY-2019-007
二、项目名称:材料成型及先进智能制造实习基地数字化教学输出终端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如下: 具体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核心产品 |
1 | 计算机 | 台 | 63 | 否 | 计算机 |
2 | 投影仪 | 台 | 1 | 否 | |
3 | 外置刻录光驱 | 个 | 2 | 否 | |
4 | 网络寻线器 | 个 | 1 | 否 | |
5 | 木质板凳 | 个 | 80 | 否 | |
6 | 交换机 | 个 | 4 | 否 |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 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交付、安装和调试。
五、采购预算价:34万元(即招标控制价),磋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与采购内容相适应);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人,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打印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00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到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人民中路嘉华假日酒店7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均不接受报名。
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联系人:华老师联系电话:151*****456****-*******
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18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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